8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在湖南长沙举行。湖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庆伟会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一行。湖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和申长雨出席会议并讲话。
张庆伟代表湖南省委、省政府,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期以来给予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年来,湖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创造活力持续增强,转化运用持续提升,保护水平持续提高,服务环境持续优化,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希望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湖南省深化合作,优化联系沟通机制,加强重大合作事项协调,支持中国(湖南)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确保如期完成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目标任务。湖南将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扣发展需求,夯实队伍建设,加强考核评价,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推动湖南省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申长雨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湖南省委、省政府给予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年来,湖南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各项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湖南省一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和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准确把握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战略定位,切实抓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规划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见的落实,不断完善共建知识产权强省工作机制,力争在服务国家大局上贡献更多力量,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取得更大成效,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上取得更高效益,在夯实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基础上取得更大进展,高质量推进“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毛伟明表示,近年来,湖南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持续增强、支撑基础持续夯实、保护格局持续优化、运用管理持续规范。截至7月,全省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06万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2.18件,申请PCT国际专利1142件。湖南将锚定率先建成中部地区领先、全国一流知识产权强省“一个目标”,聚焦打造“三个高地”、优化营商环境“两个方向”,把握好数量与质量、激励创新与公共利益、市场主导与政策驱动“三个关系”,强化激励奖励、联席会议、工作保障、考核评价“四个机制”,抓实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五个环节”,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助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全省高质量发展。会上,湖南省副省长何报翔介绍湖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总体情况。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介绍湖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任务,并宣读同意湖南省、湘潭市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的函(批复)。与会领导为中国专利奖金奖获奖项目颁奖。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长沙市、湘潭市作交流发言。在湘期间,申长雨一行赴中南大学、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调研知识产权工作。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湖南省有关部门、各市州政府负责同志,中国专利金奖、湖南省专利特别奖、湖南省专利一等奖获奖单位代表参加大会。据悉,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局省合作共建知识产权强省进行了优化升级,突出“一省一策”,采取了“共商强省主题、共发强省方案、共开强省大会”的合作模式。本次大会是按照新模式召开的首个共建知识产权强省推进大会。会前,双方印发了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和工作要点。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工作要点(2022-2023年)
1.研究出台《湖南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知识产权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2.制定出台《湖南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实施意见》和《湖南省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知识产权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席办、运用促进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3.支持长沙、湘潭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示范市,支持株洲、岳阳、衡阳、常德、益阳等地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全面提升湖南区域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4.统筹县域经济布局和资源承载,分类建设以专利、商标或地理标志为特色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5.主动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战略,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长江经济带沿线地区、中部地区全方位知识产权合作,推动建立跨区域、高层次的知识产权协作机制,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带动区域发展。(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知识产权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6.完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数据统计共享机制,加强对湖南专利密集型产业、重点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的统计监测,强化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等有关数据共享。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行政处罚等有关数据共享,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知识产权协调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战略规划司、运用促进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7.有效落实共同建设“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的各项任务,在各类项目、资源布局、扶持政策、交流锻炼、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湖南重点倾斜。(责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公共服务司、人事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鼓励各级政府加大知识产权工作投入,提供配套支持和经费保障。(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8.在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等产业集群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创新发展工作机制,助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9.以22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链为重点,实施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行动,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知识产权扶持力度,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开展国际创新管理与知识产权融合标准化试点。(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10.加快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深入开展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完善政策、机制、平台、项目等各项配套落地措施,畅通高校与中小企业技术要素流转渠道。(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11.支持中南大学、湖南大学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高校建设知识产权转化中心,组建高水平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团队。支持高校深化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改革,完善以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和高效益转化运用为导向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12.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完善省、市、县三级优势互补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物处置机制。加强政银合作和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财政厅、湖南银保监局、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13.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围绕湖南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引领未来发展的核心技术,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业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14.支持湖南创造条件,指导符合条件的地区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15.高标准筹建湖南省和湘潭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动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并纳入全国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大力推动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效运行,推动保护中心拓展公共服务职能。(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公共服务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16.发挥湖南的区域优势,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下,积极参与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支持湖南省内有基础有需求的地区申报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高水平建立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与保护。(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委外事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国际合作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17.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指导工作,加快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工作。健全行政联动执法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与司法衔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线索移送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案件线索来源问题,形成打击合力。深化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仲裁及调解工作,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解决平台与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仲裁及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18.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助力湖南先进制造业集群、智能制造集群、文化创意集群、特色农业集群品牌高质量发展。做优桑植白茶、桑植蜂蜜、张家界大鲵、永丰辣酱、龙山百合等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项目,做强浏阳花炮、酒鬼酒、古丈毛尖等地理标志品牌。(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省农业农村厅、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19.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品牌的宣传推介和产销对接,持续深化和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定点帮扶点桑植县知识产权精准帮扶 “世界样本”,高标准举办面向海外的湖南地理标志产品推介活动。(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委外事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长沙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保护司、运用促进司、国际合作司、帮扶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建设安化黑茶、保靖黄金茶、新晃黄牛肉等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积极参与地理标志国际合作。(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委外事办、省商务厅、省贸促会、长沙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国际合作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21.大力推进红色经典品牌培育,依法加强商标保护,推动与互联网、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产业深度融合,推进湖湘文化开放发展。(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商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22.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逐级落实知识产权代理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恶意商标申请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监管人员力量和工作条件保障,维护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各有关市州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23.制定出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标准和办事指南,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24.高效运行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和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布局建设市州、县级、园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提高机构建设质量和运行效能,拓展基础公共服务覆盖面,提升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效能。(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25.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湖南省内国家级园区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与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进行共享对接。建设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加大对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和新一代地方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公共服务资源的推广使用力度。(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负责,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26.依托“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建立知识产权顶尖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7.加强人才交流培养,结合工作实际,选派国家知识产权局干部到湖南省有关单位交流锻炼。(责任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牵头,湖南省委组织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专利局人事教育部、商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时限:持续推进)(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