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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见的商标驳回理由有哪些?

企业常见的商标驳回理由有哪些?

133****4360 发布于 分钟前 同问(1) 回答(1) 浏览(1733)
138****8065 发布于 分钟前

商标注册】企业常见的商标驳回理由有哪些?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有违商标法不予注册,申请人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那么企业常见的商标驳回理由有哪些呢?

企业常见的商标驳回理由有哪些?

1、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商标局审查员在进行审查工作时,首先会对商标局数据库现有的商标信息进行对比,发现同一名称同一类的商标,这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对你注册的商标予以驳回处理。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商标因为这个原因被驳回的话,除非你能够提供你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证据,否则申请驳回复审成功率会很低。

2、商标近似被驳回: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商标局认定你和他人商标近似,也是为了排除你有意或无意的“傍名牌”,保护他人商标在先注册成功的合法利益。通常商标近似并没有固定的审核标准,商标局审查员一般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来判定,具有很大的主观因素,所以此项经过专业人士诊断、分析,复审的成功机率还是比较大的。快法务在申请商标注册前,会有专业的知产顾问帮您做商标查询,可以大大的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企业常见的商标驳回理由有哪些?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被驳回: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比如:酒店、商标、啤酒等这类。

我国《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了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但是,审查员在其中一些条款的判定上也会有判断错误的情况,甚至不同的审查员的判定标准也不一样,所以这类情况下申请商标驳回复审还是有一定的可行性的。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被驳回: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注册商标就是为了区别于其他人的品牌标志,所以小编一般不建议大家注册这类型的商标。不过你一定要申请这类商标然后又被驳回的话,华律网小编也有办法帮你做驳回复审:你可以证明你申请的商标经过长时间的使用,有别于普通的标志具有显著性而提出驳回。因为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有一些原本没有显著性的商标经过使用后,消费者可以很容易的通过其来识别商品和服务的来源,这就使得商标具有了显著性,这种情况下申请驳回复审还是有很大的成功率的。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常见的商标驳回理由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想进行商标注册、商标查询、商标交易等业务欢迎咨询知呱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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