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费又称为版税,是指使用某著作应该支付给著作权所有人的一种费用。每本书的版权费都是不一定,这要看书的领域、内容、长度、质量、畅销程度、作者的名气等等。版权费通常有两种算法:一种是双方约定版税,比如一般是5%~30%不等,根据实际出版或销售收入计算。还有一种是买断,使用方一次性支付给作者一笔双方议定的费用。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 戏剧、 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填写申请表《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填写指南(一)软件名称栏:1.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2.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3.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4.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二)开发完成日期栏: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三)首次发表日期栏: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四)软件开发情况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1、独立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2、合作开发: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3、委托开发: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4、下达任务开发: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五)原始取得权利栏:原始取得权利指独立开发软件取得的权利。填写的内容应与上栏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的事项一致。选择此栏的,不填写继受取得权利栏。(六)继受取得权利栏,在三种继受的方式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原始取得权利的不填写此栏):1、继承是指通过继承取得著作权。应提供合法的继承证明,如经过公证的遗嘱或法院判决书等。2、受让是指经过原著作权人转让取得著作权。应提供明确转让事项的转让合同或法院判决书。3、承受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变更和终止,而由其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软件著作权的情况。申请者应提供合法的承受证明,如工商变更登记证明和法院判决书等。(七)权利范围栏:权利范围是指著作权人取得的权利是全部还是部分。取得部分权利的,应当注明具体权项,选择填写如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或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伯尔尼公约》的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自创作完成之日起即享有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权利人的许可,不得使用。更不得歪曲、篡改、剽窃。也不得为了谋取个人名利,在该图片上标署自己的姓名。否则,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一、为什么被投诉? 原因有好多种,有的是因为随便使用了人家的商标,或者是用了人家的图片等等。类似这种拿来主义者,容易被投诉。第二、被什么人投诉? 投诉的一般是专职靠投诉赚钱的公司。主要的工作是监管网络侵权,他们推销自己,和各大品牌签合同,帮这些公司维护侵权,拿这些公司的钱,他们需要拿出在淘宝网上举报的数据,来给厂家的人看,因为合同中签订了协议,必须提交一定数量的举报数字。所以说很多刚开张的小集市卖家也常常中枪——他们不管你的信用度如何的,比如产品授权、图片授权等等,就算你有厂家授权,如果他投诉你图片授权,你没有或者来不及向厂家所要图片授权,投诉是照样成立的,产品授权和品牌授权对于图片侵权是没有用的。而且他们有专业的法律顾问,有专业的“检查团队”。第三、面对投诉,你应该怎么办?有以下几种方法:A、可以先给投诉方打电话沟通。这种方法偶尔可以,沟通一下听听对方的意思。但是一般的投诉公司虽然留了电话,但是并不接听你的,很多店主也反映这个现象,他们之所以不接听,就是根本不想给你处理。B、进行申诉:打开旺旺卖家中心——举报管理——收到的知识产权侵权投诉,然后会看到被投诉产品下面有申诉提示,点击申诉,提供你产品正规进货渠道证明,或者其它证明你的证据,也要写一些文字说明你是被冤枉的。
美术作品著作权提交可以用黑白颜色提交,也可以用彩色颜色提交。如果美术作品是带有颜色的,建议用带有颜色的进行版权登记申请,可以增加美术作品的独创性。美术作品包括很多要素,如图形、颜色组合等,如果图形一模一样只是颜色不同,造成混淆,形成侵权。虽然使用黑白图片申请,但仍然保护该图片基础上的任意色彩组合。如果有其他人使用该商标的图形应用于相同的产品类别,也是属于侵权。
一、卡通形象美术版权登记获得的保护权利版权,又称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二、卡通形象美术版权登记的好处1、能帮助著作权人确定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版权登记证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用以证明您是该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版权登记证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出具的登记证明,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明确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原始证据一般要求是原物和原件,以确保与案件本来情况相符。但电子邮件是一种数字化信件,从技术角度来看,极易被篡改和伪造,且这种篡改和伪造可不留痕迹。因此确定诉讼当事人提供的电子邮件是否为原件就很困难,电子邮件在审理中作为法律证据的效力十分有限。2、著作权自愿登记可以涉及到著作权的变更、转让、继承等事实。著作权自愿登记不仅登记的是著作权成立,而且还包括权利变更、权利转让和权利继承等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在进行登记后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3、禁止他人在不相同、不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作品4、能够使著作权人的权利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法律保护5、节约费用,保护期限长,不用缴纳年费6、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无形资产评估
版权和专利区别在于: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版权的主体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 著作权的客体即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以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具体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分为以下几类:(1)根据著作权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主体可以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2)根据主体享有著作权的完整程度不同,可分为完整主体和部分主体。 (3)以著作权人所具有的国籍为标准,可以将著作权分为内国主体和外国主体。 专利是指因特定的发明创造而享有的对发明物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专利权的主体是专利权人,即享有专利法规定的权利并同时承担义务的人。我国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依法定程序申请专利,成为专利的主体。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也可以成为我国的专利权人。是指符合专利条件的发明创造,具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创造是一种智力劳动。从民法的角度看,发明创造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因此,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从事发明创造活动并因此获得专利权。 我国专利法对发明创造规定如下: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造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又称小发明或者小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作品著作权登记所需材料:(1)《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权利归属证明文件;(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目的、创作过程、作品独创性三方面写,并附申请人签章,标明签章日期);(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代理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音乐作品登记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作品登记和查阅应收取一定费用)1、填写申请表: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5、补正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6、获得登记证书:经审核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作品登记证》。如到登记受理大厅领取证书,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持受理通知书原件领取证书,不予登记的,要说明理由。如音乐作品登记证书需邮递的,请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软件著作权侵权认定1、剽窃。剽窃是指将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软件窃为己有并发表或者登记的行为。剽窃的主要表现是采取抄袭或部分抄袭等方式,在他人软件上署自己的名称(或姓名)并发表或者登记。2、非法复制。非法复制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他人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行为的行为。非法复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盗版,这种侵权行为直接掠夺了正版厂商的市场份额和商业利润,是目前最为普遍的软件侵权行为,危害性十分明显,也最为公众熟知。3、擅自使用。擅自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对他人软件实施演示、修改、翻译、注释、应用的不合法的使用行为。4、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擅自许可他人使用是指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又无法律根据,未经授权许可第三人使用他人软件的行为。软件侵权相关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提供内容服务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著作权人要求其提供侵权行为人在其网络的注册资料以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追究其相应的侵权责任。”第6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专门用于故意避开或者破坏他人著作权技术保护措施的方法、设备或者材料,而上载、传播、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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