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2、商标转让的优势: (一)、时间对比: (1)、注册商标:1年(商标审核效率表)(备注:我国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的时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的效率和国内的商标申请量有直接关系,近几年来普遍为1年) (2)、转让商标:6-10个月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二)注册商标和转让商标成功率对比 (1)、注册商标:从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得知,国内2005年商标申请总量为:593382件,而实际批准注册商标为:218731件,成功率仅为37%左右。虽然现在国家商标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已经对外公开了商标查询系统,但其中还是有4-5个月的查询盲期。同时商标存在一定的近似性,所以说注册商标风险较大。 (2)、转让商标:风险非常小,转让的商标本身就是国家商标局已经批准的注册商标,已经得到了国家商标局的认定,所以不存在国家商标局因近似驳回商标的可能性。转让商标,只需要转让双方通过代理机构到国家商标局进行备案,受让人就能得到商标的注册证,拥有商标的所有权。成功率100% 有两个途径:一,直接到美国申请,这个还要出趟国有点麻烦,另外可能还要请美国律师代理人,费用也不低。二,在中国国内申请过的商标,可以通过马德里条约指向到美国去(当然也可以指向更多别的条约国家),中美都是条约国家,因此足不出户即可向中国商标局国际处提交国际商标申请。三,费用大概在一万左右,视你找的代理机构而定。四,商标国际转让,哪个国家的商标,就在哪个国家办理。
一、咨询:二、写技术交底书:三、中文专利检索:先交检索费。目的:l、初步确认申请内容在中文专利中的新颖性;2、防止在国内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操作:检索中文专利(即中国的专利及外国人向中国申请的专利并且公开或公告的)。检索外文专利另收检索费、翻译费。经中文专利检索后,我所同意接受委托的可保证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否则退全部代理费。四、代理:普通代理:收基本代理费口加急代理:加收基本代理费40%的费用。五、受理:国家专利局接到邮寄或递交的申请文件后,发回“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在取“受理通知书”时或自申请日算起两个月内向中国专利局缴纳申请费,如减缓则按减缓比例交纳,同时我所收手续费。过期交费该专利申请视为撤圆。六、办理登记手续:从申请日算起大约一年左右国家专利局发来<授权通知书>,此时申请人应向国家专利局交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交费期限是自收到专利局的授权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交费后三个月左右会收到国家专利局发的专利证书。过期交费该专利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七、权利的恢复:以上权利如丧失,如需恢复权利,除办理权利恢复手续和补交所欠费用外,还要向国家专利局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八、复审:如对专利局作出的驳回专利申请决定或不授予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还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复审委请求复审。九,费用减缓:向国家专利局缴纳的申请费、授权后头三年的年费,一个申请人的减缓85%、两个以上(含两入)申请的或由一个单位申请的减缓70%,两个单位申请的不予减缓。十、其它费用:由我所代缴专利费用,每项每次收50元(人民币)的手续费,申请人自己缴纳的我们不收费。申请人自己缴纳费用不当造成权利丧失的,我所不负任何责任。十一、专利保护年限:实用新型专利lO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授权后每年都要向国家专利局交纳年费,交费的时间是每年的申请目前一个月内。详见专利证书右边的说明。十二、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可参照本须知。十三、忠告:向国家专利局缴费或办理相关手续都有严格的时间界限,过了期限将会给您带来损失,所以在您的专利申请及专利权有效期内,您的电话或通信地址有变化,务请及时通知,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你好!普通的商标一般是没有什么补贴的,如果是著名或驰名商标一般都有补贴,具体多少各个地方不同。一般驰名有50万--100万不等
首先,申请人应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将各项文件寄送或直接递交商标局,也可通过代理机构来办理。直接申请的文件包括:填写好的中国国际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一定要加盖公章、国内商标注册证(或初步审定公告)复印件一份、通过代理机构递交申请的,应附上代理委托书、商标图样两张,若是彩色商标,需彩色商标图样两张。申请书应按要求填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文件后,即登记申请日期,编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送《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后,应尽快按数额缴纳费用,商标局只有在收到如数的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若两个月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便会将此申请文件及其它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这里应提醒申请人注意,国际局如在商标局收到国际注册申请之日起,两个月之内收到商标局递交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的收文日期便是国际局的收文日期,也就是该商标的国际注册日期;如国际局在两个月之后收到该申请,国际局则将国际局收到该申请的日期作为收文日期和国际注册日期。
美国商标注册价钱:4800因为各大平台注册价位不同,所以选择注册商应谨慎。1、美国商标构成要素:在美国能用作商标的范围十分广泛。商标可由人们在商业中使用的或打算使用的用来表示或识别其商品与他人商品以及表示商品来源的文字、名称、符号、图形或其任何组合构成。可在辅簿注册的商标除上述要素外,还可注册诸如标签、产品外形、包装、颜色,声音、标语、短语、姓氏、地理名称、数字等能识别产或服务来源的商标2、美国商标申请人的资格:在美国商业中已使用商标的人可申请商标注册。根据1988年商标修改法令,真诚地打算在美国商业中使用商标的人也可以申请商标注册。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的商标如在其本国已注册,虽尚没在同美国的商务活动中使用,但已在他国使用或打算按1988年修改法令使用该商标的人可申请商标注册。外国申请人必须指定在美国的代理人代办商标事宜3、美国商标注册申请途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委托专业商标注册代理公司进行办理4、美国商标注册流程:申请提交;商标审查大约1个月左右时间;审查意见阶段;公告阶段:如果没有理由拒绝商标注册,那么就会将商标刊登在商标公告上,该公告每周在线刊登,大约在批准后1个月左右,商标刊登在商标公告上,该公告期有30天,任何人均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对该申请的反对,如果没有反对,大约在3个月左右进入到登记阶段;登记阶段:在商标公告3个月后,没有收到任何反对申请,商标局便会核准注册,注册后需要在第5-6年的时候进行下面的第9步骤来维持商标权利继续有效5、美国商标注册费用:商标注册费用主要包括官费和代理费。官费是指美国商标局官方收取的费用,如果是通过代理机构申请,一般需要商标申请服务费用。
1.查询商标的网站主要还是中国商标局,这个目前来说是最权威的。 2.商标查询的策略大致说一下:(1)商标近似查询,用于查询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其中近似查询可以通过国际分类号、类似群组、查询方式、查询类型等策略获得更精准的查询结果;(2)商标综合查询,用于查询某一商标的综合信息,例如商标注册号/申请号、商标申请人名称、类似群组、申请日期、申请人地址等信息进行查询;(3)商标状态查询,用于查询商标申请或注册在业务流程中的状态,比如异议、复审、撤销等法律状态。
(1)自然人或法人申请,自然人必须附上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必须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2)指定注册的商品或者服务; (3)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4)清晰商标图样(1份); (5)在美国使用商标的首次使用日期。如未在美国使用,则提交“使用意向申明书”。
美国商标的申请基础大致分为以下三种: (1)“实际使用”:该方式主要适用于申请商标已在美国使用的情况,提交申请时需同时提交使用证明。为节省手续和成本,目前较多国内申请人采用此方式,但对实际并未使用的申请人来说,需要承担诚信风险。 (2)“意向使用”:该方式主要适用于申请商标打算在美国使用的情况,相关的使用证明可在规定时间内,并需缴纳额外费用。 (3)“国内基础”:该方式主要适用于申请商标在中国已注册或已申请的情况,申请人可以就该国内注册或申请为基础向美国递交一份商标申请,但该申请须与国内基础相一致。
不论是自然人或是法人,都可以在美国申请注册商标。不过,美国专利商标局要求申请人在注册美国商标时说明自己的国籍。同时,美国专利商标局还要求申请人在美国有专门的代理机构并有合法的美国国内地址。
美国对商标的审查十分严格,因此申请人针对不同类型的商标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中文商标可以在美国提交申请,但是申请人需要提供构成该商标的每一个中文字的读音以及相应的英文翻译。 (2)如果商标是由简单的英文字母组成,并且这些字母没有进行风格化的修饰,为了使商标受保护的范围更广,我们通常会建议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声明该商标为普通字体,即不声明保护任何颜色、大小、字体。这里所说的普通字体,通常指TIMES NEW ROMAR 或ARIAL。 (3)商标如果为彩色,需要具体说明每个部分的颜色。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商标为灰色,美国专利商标局将认定该商标为彩色商标。 (4)必须明确指出该商标是否在相关商业或贸易、地理描述或其他语言上有特殊含义。 (5)商品/服务项目的选择。虽然美国不限制提交申请的商品/服务的个数,但是由于美国主张“使用”原则,因此申请人在选择商品/服务时一定要限定为确实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切不可认为提交的商品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从而选择一些根本没有在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服务。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整个商标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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