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商标的审查十分严格,因此申请人针对不同类型的商标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中文商标可以在美国提交申请,但是申请人需要提供构成该商标的每一个中文字的读音以及相应的英文翻译。 (2)如果商标是由简单的英文字母组成,并且这些字母没有进行风格化的修饰,为了使商标受保护的范围更广,我们通常会建议申请人提交申请时声明该商标为普通字体,即不声明保护任何颜色、大小、字体。这里所说的普通字体,通常指TIMES NEW ROMAR 或ARIAL。 (3)商标如果为彩色,需要具体说明每个部分的颜色。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商标为灰色,美国专利商标局将认定该商标为彩色商标。 (4)必须明确指出该商标是否在相关商业或贸易、地理描述或其他语言上有特殊含义。 (5)商品/服务项目的选择。虽然美国不限制提交申请的商品/服务的个数,但是由于美国主张“使用”原则,因此申请人在选择商品/服务时一定要限定为确实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切不可认为提交的商品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从而选择一些根本没有在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服务。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整个商标被撤销。
(1)中国公司或个人在日本申请商标注册须知,仅由指定商品的普通名称用一般使用方法表示出来的标记所构成的商标,通常会被日本特许厅认为缺乏显著性。如果申请人不能证明这类商标经过使用已经足以为消费者区别,很难获准注册。 (2)为了减少因相同或近似的在先商标而遭驳回,我们建议中国企业在日本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检索。如果检索未发现相同或近似的在先商标,中国企业应立即向日本特许厅提交申请,以免被他人抢了先机。 (3)日本特许厅接受1件商标在多个类别的申请。1件多类别申请较1件商标在多个类别的单独申请所需费用要低。为节省费用起见,中国企业可以考虑同时提交1件商标在多个类别的申请。
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填写《商标变更申请书》。而商标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中的名义、地址、商品等项目个别文字错误,不涉及实质性内容。向商标局提出商标更正申请,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需要提供的主要证据材料有:企业或个人资质及荣誉方面材料;广告宣传资料、宣传册或产品包装印刷合同及发票;合同、销售发票;参展服务合同及发票、展会照片等。
每申请提供1件注册商标的注册证明,提交出具商标注册证明申请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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